联合国“国际减灾十年”专家组对灾害所下的定义为:灾害是一种超出受影响社区现有资源承受能力的人类生态环境破坏。根据灾害发生的原因不同,可将灾害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。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称为自然灾害,如地震、洪涝、干旱、台风、飓风、冰雹、雾灾、雷击、火灾、泥石流、火山喷发、海啸、寒流与热浪、雪崩等.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称为人为灾害,如战争、空难、交通事故、传染病暴发流行等。自然灾害又可分为气象性灾害和地质性灾害。气象性灾害包括干旱、洪涝、风暴、寒流、热浪、森林火灾等. 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