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孕妇的监护主要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(antenatal care)来实现。产前检查的时间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,应行双合诊并测量基础血压,检查心肺,测尿蛋白及尿糖。产科检查包括腹部检查、骨盆测量、阴道检查、肛门指诊。 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