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

[文献资料]一、DSM-Ⅳ分类的主要内容

DSM系统目前尚未采用十进位分类编码,所以把所有精神障碍分为17大类,第17类为“其他情况”。妄想性及分裂情感性障碍均归在此类(DSM-Ⅲ中另行分类)。原诊断标准规定症状持续不超过6个月,DSM-Ⅳ放宽了期限,即超过6个月者可诊断为慢性适应性障碍。这一标题下又分六个小标题:心理因素影响躯体疾病情况:这里所谓心理因素,包括精神疾病、人格素质、适应不良行为、应激等,DSM-Ⅳ中提出了诊断标准及鉴别诊断原则。DSM-Ⅳ还有10个附录,其中附录二提出了一些“值得进一步研究的”诊断项目或诊断标准,共有17项及3个量 ......

——《精神病学》
书名:《精神病学》
栏目:精神病学 >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系统 > 第三节 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(DSM系统)
作者:江开达
参编:于欣,李凌江,王高华,张明园,于欣
页码:35-36
版本:2
出版社:人民卫生出版社
出版时间:2010-07-01
© 2015-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#VIP.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