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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并发症]第十一节 化学物质中毒性眼底损害

铅是灰白色质软的重金属,多经呼吸道进入人体,也可以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。引起急性中毒的最小口服剂量为5mg/kg。长期接触铅浓度在0.05mg/m3的空气可以发生铅吸收和慢性铅中毒。急性及慢性铅中毒均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眼部损害。一般眼部损害多发生在慢性中毒后数月或数年,但在儿童铅中毒病例中可为首发表现。视神经病变是铅中毒眼损害最常见的表现,包括双侧视神经炎或球后视神经炎。铊及其化合物属于高毒的神经毒物,并可以导致肝脏及肾脏损害。手掌及足趾皮肤过度角化,指甲失去光泽和平整状态,变薄且脆,出现白色横纹,并有肝脏及 ......

——《眼底病鉴别诊断学》
书名:《眼底病鉴别诊断学》
栏目:眼底病鉴别诊断学 > 下 篇各 论 > 第十四章 全身疾病与中毒引起的眼底改变
作者:魏文斌 陈积中
参编:黄叔仁,韦企平,文峰,田蓓,刘伦
页码:550-553
版本:1
出版社:人民卫生出版社
出版时间:2012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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