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分的药物治疗下NYHA心功能Ⅲ级或Ⅳ级的心力衰竭患者,LVEF ≤ 35%、QRS时限≥ 120 ms、窦性心律者应置入有/无I CD功能的CRT(证据水平:A)。基于临床试验已充分证实CRT不但能改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和生活质量,而且还能降低其死亡率,指南将心功能不全、LVEF下降且QRS时限延长的患者列为CRT治疗的Ⅰ类适应证,提高了CRT的治疗地位。之所以很少纳入合并房颤的患者,原因主要是①合并房颤的心力衰竭患者通常高龄,合并其他疾病机率高、预后不佳。而且,当患者具有置入起搏器(不管单腔、 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