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所称“药物” ,全称为“精神活性物质” (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) ,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,从而影响认知、情绪、意识等心理过程的化学物质。根据联合国1961年《麻醉药品单一公约》和1971年《精神药品公约》的规定,其中有些是可供医疗使用的麻醉药品(如吗啡)或精神药品(如苯二氮类镇静催眠药) ,有些是无医疗价值、成瘾性强的违禁毒品(如海洛因等) ,又因为具有不同程度的成瘾性。鉴于传统的捕获-标记-再捕获法研究过程所需时间比较长,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对此方法进行了改良(详见后 ......